实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张家口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紧紧围绕问题发力,充分尊重司法规律,创新思路、立行立改,催生司法体制改革的内生动力。截至11月底,全市公诉部门审结并提起公诉1812件,同比上升35.71%,而办案周期却平均缩短了11.5天。
张家口市检察院“压扁”办案机构,大胆放权给检察官,取消处长审批环节,主管副检察长的审批事项由原来的324项减少到28项。在放权的同时对案件质量实行锚点控制,公诉部部长、副部长重点审核事关司法公信的重大事项。通过流程再造,充分放权,办案周期平均缩短11.5天。
为解决“指导弱化”难题,张家口市检察院实行减庙增“官”,设立9个办案室,实行副部长划片指导、办案室具体指导基层院制度。注重考核激励,建立业务数据月公示制度,办案室与联系的基层院捆绑考核。
该院充分发挥员额检察官的主力军作用,依托办案系统实行轮案制度,检察官相互结对补岗,防止案件轮空,每季度对工作量进行公示。发挥检察长领办案件的表率作用,如副检察长兼公诉部部长李践锋直接承办了王某安受贿案等6件大案要案。建立全员司法档案,根据检察内卷填写案情摘要,被法院改变案件定性、判处无罪等5类案件自动纳入评查范围。
该院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和研修制度,今年以来分别就盗窃“零口供”案等5件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讨论,提出公诉、抗诉意见后被法庭采纳。
截至11月底,全市公诉部门追诉漏罪、漏犯199人,同比上升64.52%;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222件次,同比上升52.24%;提出抗诉21件,法院采纳率100%。(来源:河北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