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占峰,男,37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河北省阳原县人,现任阳原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长、三级检察官。2006年6月通过全省检察机关统一招录考试进入阳原县人民检察院。
参加工作以来,马占峰同志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领悟十八大核心精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热爱检察事业,忠于职守,勤奋敬业,廉洁从检,公正司法。多次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市检察院、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表彰。
一、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不断实现人生价值
满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无比热爱和对检察工作的无限憧憬,马占峰于2006年6月来到阳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开始了自己的检察事业。无论在侦监部门工作还是从事反贪侦查,都能做到依法文明办案,严格公正司法,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信任和好评。
工作中,他始终秉持将公平正义的核心理念,使有罪的人受到应有的惩处,无罪的人免于刑事追诉。保证办案质量的同时还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各项检察工作均能够熟练的开展。
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保障司法公正
作为一名检察官,马占峰同志自觉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公正廉洁执法,把追求公平正义和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执法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正确适用逮捕措施,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兼顾保障人权。
在办案中,他始终贯彻依法、文明、平和、规范的执法理念,既保证了办案安全无事故,又使犯罪嫌疑人深受教育,真诚悔罪,做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谦虚谨慎对待工作,知无不言帮助新人
虽然从事检察工作已经将近十年,马占峰仍然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心态,欲拨开迷雾寻求到案件真相,还得慢慢抽丝剥茧。遇到疑难复杂案件主动和领导汇报、与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沟通,能够做到兼听则明。面对年轻人的请教总是知无不言,倾囊相授。同时,对年轻人的工作进行严格把关,避免出现任何纰漏。法治事业不是一个人事业,是几代人奋斗一辈子的事业,只有共同努力,共同为了同一个理想而奋斗,才能在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之间实现共赢,才能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