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我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你单位在审查、提取公积金及发放公积金贷款时存在管理漏洞……”近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一封《检察建议书》,督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措施堵塞公积金管理漏洞。
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伪造证件骗提公积金和骗取公积金贷款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受孙某委托,帮助其提取正常程序无法提出的住房公积金。李某在微信上联系了做假证的人,伪造了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和不动产发票,并变造了使用自己头像和孙某身份信息的身份证件。李某拿着这些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轻而易举地帮助孙某提取出6万余元的住房公积金。之后,尝到甜头的李某因资金短缺,又动起了歪脑筋。他使用变造的身份证件,再次伪造了孙某的相关证明文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利骗取了40余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李某将骗取的贷款全部挥霍后逃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张家口桥东区检察院在办理此案时,经过深入审查,发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存在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审核程序不规范、审核范围狭窄、审核手段有限、单位之间沟通不及时等问题,就此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该中心采取措施、加强监督、严格审核,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深入分析了此类事件的成因及预防措施。强化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甄别票据真伪的能力;完善机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梳理支取程序,完善提取流程,建立层级追责机制;建立与各单位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核实身份信息与房屋交易信息的真实性,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平稳运行。(来源:河北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