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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一份检察建议背后的护企故事
时间:2026-07-22  作者:  新闻来源:法治日报  【字号:大 | 中 | 小】

2026年7月16日《法治日报·法治周末》刊发

案件办理过程中,蔚县人民检察院还向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蔚县分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环保监管从“一罚了之”向全流程闭环管理转变,从“一刀切”“一罚了之”执法向首违不罚、轻违不罚转变,从被动接报向主动排查隐患转变

视觉中国供图

“不交钱,就把你厂子扬尘污染的照片在网上曝光,举报到监管部门!”

几年间,一通通陌生威胁电话,让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的多家砂石、搅拌站企业经营者十分无奈,为了生产经营,只能被迫“花钱消灾”,默默隐忍。

这伙不法分子利用企业惧怕环保处罚、忌惮网络舆情的心理,以曝光环保瑕疵、线上发帖爆料、向监管部门举报为要挟谋取利益,严重搅乱地方营商环境。

2024年,蔚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查办这起案件。该案于2025年5月宣判,周某等人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刑。此判决已生效。

但检察机关工作并未就此止步。他们梳理问题、总结经验,向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蔚县分局精准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靶向治理披着“环保监督”外衣的新型勒索,优化了当地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日,该检察建议入选2025年度河北省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企业因环保漏洞被敲诈


蔚县某企业负责人坦言,半年内他先后三次遭遇该团伙敲诈,每次都被对方精准拿捏。说要拿着企业扬尘污染的照片发到网上,还要举报到生态环境部门。由于担心曝光、追责、停业,更惧怕团伙反复骚扰报复,该企业负责人只能一次次扫码转账私了,敢怒不敢言。

当地多家企业均有相同遭遇,长期被不法团伙裹挟压榨,正常生产经营深受影响。

此案件相关判决书显示,以周某为首的10人团伙,专盯河北省蔚县、山西省广灵县等地的中小煤场、沙场。抓住企业运输扬尘等问题,或在网上发帖炒作,或向监管部门举报相要挟,反复敲诈勒索,累计涉案金额达40万元,严重扰乱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环保举报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企业扬尘污染防控不达标,将面临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整改者将被责令停工、停业整治。该团伙就专门盯住一些小微企业环保细节不规范、手续不完善、惧怕停业处罚的短板,刻意放大瑕疵,频繁施压勒索。

该团伙分工明确,有人负责外出实地踩点、操作无人机拍摄砂厂、煤场、石料厂、砖厂,捕捉扬尘、物料未苫盖等环保问题视频、图片,作为要挟企业的“筹码”;有人负责向乡镇政府、生态环境部门投递举报材料,给企业施加压力;还有人对接企业协商谈价,收取钱款后按照既定比例将赃款上交。

他们往往先由一人给企业老板打电话,称企业存在扬尘污染,没有苫盖,看其想不想处理,想处理就帮忙联系处理。企业老板同意后,就约线下见面,往往是两人,其中一人出示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照片或视频,并商量价格“下事”。看企业老板犹豫,他们就威胁向监管部门举报或者上网曝光。一般情况下,企业老板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答应“私下解决”。

单次敲诈金额从百元到万元不等。而且一旦一人敲诈得逞后,团伙其他成员往往轮番上门屡次施压,有的针对一名受害者,一年之内分批实施十几次甚至几十次敲诈勒索。

不少企业主还反映,敲诈次数太多了,这些人就干脆用“借钱”的名义索要钱款,口头承诺还款,却从来不会实际归还。

该团伙人员有的号称自己是记者,但并没有新闻从业经历,学历多为小学、初中、大专肄业等,甚至一些人还有过前科。

此类案例并非少数。济南市钢城区检察机关曾办理一起假借媒体监督、借环保问题敲诈中小企业的恶势力团伙案件,4名团伙中,2人仅有小学学历,一人初中学历,一人高中学历,其中一人有多次违法犯罪前科。这些人深谙被害企业有“花钱买平安”的心理,便披着公益维权的“外衣”,反复对小微民企和个体经营者下手,屡屡得逞。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利用删帖为名敲诈矿企的案件。一个以宋某为首、利用自媒体发布企业负面信息实施敲诈勒索的恶势力犯罪组织,专盯煤炭领域,由从事过媒体工作的马某甲、高某负责收集企业负面信息和影像资料,马某甲撰写负面文章,经宋某审核后发布在其注册的30余个自媒体账号上。待形成网络舆情压力、企业陷入恐慌后,宋某等人伪装成中间人出面协调,以帮助联系删帖为名索要巨额钱款。该团伙先后对33家煤矿企业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涉案金额高达1135万余元。2024年5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判处1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


借基层环保考核进行“施压”


团伙敲诈企业屡屡得逞,除了精准拿捏企业自身存在的合规短板,更有借基层环保考核高压态势进行“施压”。

2018年初,河北省印发了《河北省城市及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试行)》,规定依照市域实施乡镇空气质量排名通报制度,对空气质量持续排名靠后的乡镇实施问责。

彼时,此项政策被誉为“铁腕治霾新举措”。但与此同时,一些基层工作人员也有了压力,辖区企业的环保问题一旦被曝光,直接影响乡镇考核排名,相关责任人轻则通报、重则追责。

在此背景下,以周某为首的10人团伙,动辄以向生态环保部门、上级督查部门反映问题、全网公开曝光等为由,向蔚县基层环保干部索要“辛苦费”“删帖费”等,迫使基层干部出面协调。

此案件相关判决书显示,蔚县某监管部门负责人,本职负责辖区内工矿企业监管,并不属于团伙成员,其自身没有从中谋取私利。但是,其在接到团伙成员的举报后,却联系了管辖的企业转达举报情况。

这位监管部门负责人坦言,一个自称记者的举报人多次把某企业举报到其单位,称该企业存在扬尘、没有对碎石进行苫盖,但他们不和企业直接接触。由于害怕引起舆情,该监管部门负责人就帮忙联系企业处理。随后,企业老板主动提出出资摆平舆情,监管部门负责人就充当了转账中转方,帮忙传递钱款给举报人,成为犯罪分子施压链条中被利用的一环……

基层干部本是污染治理的监管者,却在环保排名、舆情问责双重压力下主动变身“话事人”,一面对接敲诈团伙谈价、转送钱款,有的甚至自掏腰包垫付封口费。此类情况并非个例。

2022年6月,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某假记者团伙利用国家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于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期间,使用无人机在河北多地,对多家砂石料场和混凝土搅拌站进行拍摄,以曝光或举报相威胁,共敲诈勒索74人94次,涉案十余万元。刘某等9人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至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至三千元不等。

而这个以刘某为首的假记者团伙近三成案件是依靠乡镇、环保所干部居中协调完成,基层人员参与、帮助企业“花钱平事”的有29次。大量基层环保所、乡镇干部主动充当企业与敲诈团伙之间的协调人、传话中间人,成为犯罪分子撬动企业出钱平事的关键纽带。


靶向治理新型勒索


回到蔚县这起案件,由于该案件的多数受害者畏惧报复选择隐忍,或因长期被敲诈勒索顾虑较大,致使案件线索零散、取证难度很大。甚至一些企业负责人见到蔚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登门,第一反应不是诉苦,而是担心被找碴,很难“开口”。

办案的检察官深知,想让他们配合调查,不能只讲法条。

于是,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们往往不急于询问案件详情,而是先仔细巡查企业场地,查看是否存在扬尘、无苫盖等环保问题,再逐一耐心倾听受害经过,细致核对每一起敲诈的时间节点、作案话术、交易细节与人员特征。

就这样,靠着细致的调查,耐心地倾听,详细的记录,精准的提问,以及一次次暖心的攀谈,让当事人打开心结,这份真诚,渐渐有了回响……

“我看您这儿收拾得比不少大厂子都规整。”在检察官仔细巡查厂区后,一句简单肯定的话,让被经历多次团伙“骚扰”的企业负责人心头发酸、眼圈泛红。

打开心扉后,对方如何寻找勒索由头、如何步步紧逼、给钱后短暂的“消停”……每一个细节,都被检察官清晰地记录在案。

当办案检察官提醒:“他们第一次开价后,听说您资金周转困难,是不是主动降了价,还说‘看您是个实在人’?”该企业负责人连忙点头,十分诧异,回想起这伙人每次要价都好像摸透他的底细,说话办事都有一套“章法”。

通过与办案人员的交流,这些企业负责人才明白,自己遭遇的背后,有着一张看不见的恶势力犯罪网络,他们都是这张网上被牢牢困住的节点……

在该案件的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仔细审阅案卷材料,对海量零散证据抽丝剥茧,全面梳理涉案人员关系、作案时间跨度、行为特征及侵害对象,通过深度比对、综合分析,查明多名犯罪嫌疑人长期纠集在一起,多次共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具有明显的组织性、关联性和社会危害性,随即启动涉黑涉恶案件专项研判机制。

最终,在蔚县检察院的指控下,这个长期假借环保举报之名、敲诈勒索中小企业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受到法律的严惩,被彻底铲除。

值得一提的是,案件办理过程中,蔚县检察院还向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蔚县分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环保监管从“一罚了之”向全流程闭环管理转变,从“一刀切”“一罚了之”执法向首违不罚、轻违不罚转变,从被动接报向主动排查隐患转变。

检察建议落地后,生态环境部门规范线索处置流程、健全工作问责机制,执法效能明显提升,既守住了生态环保底线,也护航了企业健康发展。

一份检察建议,不仅拔除了破坏营商环境的“毒钉”,更在企业与执法部门之间架起了信任桥梁。

这份检察建议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2025年度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蔚县检察院以检察履职之力,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筑牢法治屏障,为优化当地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持久动力。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记者 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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