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办案重在精准,法律监督贵在做实。近年来,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人民检察院坚守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严把案件证据质量关口,以精细化审查、系统化治理办好每一起案件。
近日,该院办理的丘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获评全省优秀审查逮捕案例,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司法公平正义。
2025年5月,蔚县公安局以丘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蔚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阅卷后敏锐发现,本案定罪核心在于能否认定丘某主观明知收购物品为犯罪所得,而涉案款项性质、交易真实过程,既是案件定性的关键,也是嫌疑人辩解的核心焦点。
“如果是简单粗暴地办这个案子,一份汇报材料、一个检委会就结束了。”面对在卷证据的短板,检察官没有就卷办案,第一时间前往交易网吧复勘现场,发现店内监控可完整还原交易全过程,而这份关键视听资料公安机关并未调取。为夯实案件证据基础,检察官当即向公安机关提出明确侦查指引,要求限期补充调取监控视频、询问关键证人,全力补齐证据链条。
随着关键证据补充到位,案件事实全貌也清晰地呈现在办案人员面前,这场非正常交易的真相彻底浮出水面。
检察官结合全案证据进一步审查,丘某与出售赃物的未成年人冯某仅为网吧相识的玩伴,对方随身携带大量贵重首饰的情况明显异常,丘某作为成年人理应具备辨别能力,其事后从未商议尾款支付的行为,亦违背正常交易常理。完整的证据链条,让丘某此前“不知所购为赃物、支付款项仅为定金”的辩解不攻自破。在确凿的事实与证据面前,丘某放弃侥幸心理,向检察官坦言,“我之前都是抱着侥幸心理在撒谎,监控拍得清清楚楚,我对自己做的事供认不讳,我自愿认罪认罚,接受法律的处罚。”结合丘某具有多次违法犯罪前科的情节,蔚县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实现了对刑事犯罪的精准有力打击。
为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监督效果,蔚县检察院以个案办理为切口,系统梳理近三年因证据不足不捕不诉案件,深挖侦查取证环节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针对性开展类案监督,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公安机关健全侦查取证规范化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
从“小案不小办”到“民心大守护”,从精准司法到系统治理,蔚县检察院始终坚守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极致态度严把案件质量关,以刚性履职维护法律权威,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辖区平安法治建设筑牢坚实的检察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