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收到法院书面回复称,检察机关监督的方某与张某、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已经恢复执行程序。
在方某与张某、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因张某、宋某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方某向张家口市桥东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9月,法院裁定查封了张某名下一套房产。同年12月,法院以查封房产存在评估、腾退障碍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3月,我们通过民行数智平台(河北省检察院于2024年研发建设的民事行政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进行大数据筛查时发现线索。”桥东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春辉介绍,经过进一步审查发现,涉案房产既未进入法定的拍卖变卖程序,也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4条规定的“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情形。同时,法院未穷尽强制管理、以物抵债等法定执行措施。
“我们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存在法律适用错误,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张春辉说。据此,该院依法向桥东区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重新审查,纠正错误裁定,及时恢复案件执行程序。近日,法院书面回复称,该案已经恢复执行程序。
“今年以来,我们以法检协同为核心,从多方面入手提升监督效能与司法公信力……”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数据互通上,该院通过与法院专线联通,实时获取被执行人信息、终本裁定等核心数据;联合不动产、税务等部门整合财产信息,建成多维度数据库;在技术制度方面,该院依托民行数智平台绘制风险预警谱系图,建立三级预警体系,与税务、社保部门数据联动分析,自动标记异常案件,通过该平台,该院已发现执行超期未处置财产等风险案件1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