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承载着国家的未来与民族的希望。”这一理念已深深融入检察干警的履职自觉。我们特别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行为矫治和源头预防,积极探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路径,凝聚社会各方力量,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司法”一体化保护大格局。2025年,精心打造的《党建引领聚合力 “未爱花园”护成长》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事例。
围绕这一模式,我们坚持“理论+实践”双轮驱动:一方面,申报的《探析犯罪未成年人心理特征及预防干预策略——以张家口市近五年未成年人犯罪调查为基础》课题获最高检立项;另一方面,联合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北京联合大学、河北北方学院开展实证研究,探索“创伤经历—心理困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演化路径。同时,在辖区内设立“未爱花园”社区服务中心,整合心理咨询师、社工、志愿者、司法人员等专业力量,对存在监护安全与发展困境的未成年人实施观护帮教、分级干预、精准矫治。目前,已认真筛选出10余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逐人走访摸排,逐项研讨观护方案。
与此同步,我们自主研发的“未爱通”小程序集法治课堂、心理测评、强制报告等功能于一体,实现了未检服务“指尖可达”。全年开展心理团辅9节、个案干预20余人次、讲授法治课64节次,真正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落到了实处。
为凝聚监督合力,服务保障“活力新城·山水花园”建设,我们主动与区人大、区政协建立完善“三方衔接转化机制”,确保每一件线索转化有果、监督有力、治理有效。同时,以纵深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为抓手,推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有效衔接转化,三方定期会商梳理案件线索,跟踪督导落实,实现了监督合力与治理效能的“双提升”。
2025年初,我在走访全国人大代表、下花园区禹泽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王春生时,收到一条影响城乡供水安全的公益诉讼线索:某村水厂供水水井处高压变电箱两侧的树木生长过高,其中不少树枝已触碰到旁边的高压线,不仅可能导致线路跳闸,造成周边区域停电,对城乡供水用水造成一定影响,还可能危及电网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对此,我院立即组织核实、固定证据,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一个月后,我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同检验整改成效,这是人大代表与检察机关共同推动民生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的生动实例。
类似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2025年以来,我们通过“三方衔接转化机制”,推动省级文保单位保护、整治铁路沿线安全隐患、督促清理建筑垃圾见质见效,相关工作经验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刊发报道。这一切,都使我们认识到,“三方衔接转化机制”不仅是实现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与检察监督深度融合的有效路径,更是多元共振、同向发力、高质效履职守护公共利益的积极实践尝试。
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刑事案件以轻罪为主,针对这一特点,我们主动探索构建轻罪治理体系,推进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以“检察之责”践行“人民至上”。
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我们在依法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时,不仅注重恢复被侵犯的刑事法益,更将化解社会矛盾、修复受损社会关系作为监督办案的重点。例如,在依法办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中,嫌疑人因被施工方拖欠工资,协商无果后为泄愤将施工项目部分设施损坏,涉及金额7000余元。审查起诉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充分考虑到嫌疑人实际情况,对双方开展释法说理、情绪疏导,积极促成刑事和解。最终,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办案效果。
同时,我们还积极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将监督办案触角延伸至违法犯罪发生前端,着力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我们在法治宣传教育中更加注重精准普法,依托在社区设立的“检润民生党群驿站”,围绕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电信网络诈骗等常见罪名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持续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取得良好社会反响。此外,我院注重发挥检察建议在源头治理中的作用,针对部分行业、领域、区域类案频发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助推行业治理、系统治理,社会效果显著。
跬步不息,千里必至。迈进“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以强化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做实检察为民为根本,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主线,以夯实自身建设为基础,强化“三个管理”,做实“三个善于”,激励担当作为,持续打造具有下花园特色的检察工作品牌,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