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电子数据已经成为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关键“证据”。然而,电子数据具有易篡改、易灭失、隐蔽性强等特点,对检验鉴定的专业性、精准性提出了极高要求。
在此之前,由于电子数据鉴定人员力量不足、取证设备不够先进等问题。我市检察机关司法鉴定中心缺乏最高检认可的电子数据司法检验鉴定门类。在协助业务部门办案时只能提供简单的技术支持,出具的《技术协助工作说明》也只能作为线索核查的依据,并不能作为法庭证据使用。为贯彻落实最高检新时代检察技术“合理化布局,特色化设置”工作要求,更好地服务办案一线。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察技术部从设备配置、鉴定人培训到流程规范进行全面升级,各项业务能力实现质的提升,最终成功增加该鉴定门类。
今年初,某基层院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发现涉案手机内的关键电子数据未被提取,直接关系到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和后续诉讼进度。为缩短办案周期,尽快突破办案瓶颈,办案人员迅速将涉案手机委托至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电子数据取证。接到委托后,工作技术人员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范对涉案手机进行数据提取、固定、恢复,共取得手机数据80余万条,并同步进行数据分析研判,为案件事实认定和证据补强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以科技创新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充分发挥检察技术的支撑保障作用,不断提升电子数据检验鉴定的专业化水平,用数据说话、用证据说话,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更强的“科技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