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引擎”驱动 筑牢“法治长城”
——蔚县检察院以党建引领高质效办案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蔚县,雄伟的长城蜿蜒而过,坚韧、守护、担当的精神也融入县检察院每一名干警的血脉。如何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如何让最高检提出的“三个管理”在基层“小院”真正落地?蔚县检察院的答案是:让党建成为引领的旗帜,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砌进日常工作的每一块“砖瓦”里。
从“各管一摊”到“全院扛责”
过去,业务管理和案件质量监控似乎是案管部门的“独角戏”。现在在蔚县检察院,他们构建了一套“1+3+8”的党建与业务融合管理体系:在1个工作指引中明确党建引领“三个管理”的核心要求与原则;在对应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3张管理任务分解表,以及8个部门的工作清单里,把党建要求和业务管理拧成了“一股绳”。
更为形象的是,蔚县检察院推行“红、绿、蓝”三色办案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红案”由院领导直接包案;有典型培育价值的“绿案”交给党员骨干重点打磨;常规简易的“蓝案”则成为青年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练兵场。这样一来,从院领导到普通干警,人人肩上都有管理的责任,从“要我管”变成了“我要管”。
把“党员责任岗”
设在案件“入口”处
案件质量好不好,源头把控很重要。在蔚县检察院的案件受理大厅,设立了一个特殊的岗位——“党员责任岗”。每一起案件“进门”,都要经过检察官和书记员的“双人审查”:书记员看文书规不规范,检察官看管辖和时效有没有问题。两人都签字确认,案件才能分流。这道关口,就像长城的第一道烽火台,把问题挡在了门外。
案件进入办理流程后,每一道环节都有一张“质检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类案件,都要经过检察官自查、部门检查、案管评查、院领导抽查“四道关口”,并建立整改台账,做到发现问题不遮掩。院党支部还牵头设立“闭环监控”,通过质量评查、文书评比、能手评选“三项评查”和案管提示单、督察通知单“两张清单”,把办案节点管得严严实实。
用“长城精神”守护办案质量
蔚县检察院把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作为党建与业务融合的重头戏,成立了由院党组副书记牵头的内部监督小组,吸收党支部纪检委员和党员骨干参与,每月发布一期内部督查通报,而且把办案质效和党员的民主评议、干部任用直接挂钩。这就在全院树立了一个鲜明的导向:抓质量就是抓队伍,管案件就是管政治。
蔚县检察院主动与县公安局、法院联动,针对公安机关办案工作,邀请人大常委会、政协、县委政法委共同参加不捕不诉实证分析会,出台了《常见罪名证据审查标准(试行)》,统一取证标准,从源头上提升案件质量。同时,该院在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站,在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支持起诉工作站”,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温暖“百姓心”。
成绩单背后
是党建与
业务的深度融合
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变化:2025年以来,蔚县检察院8件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其中承办的张某某交通肇事案,实现了该院建院以来刑事检察业务在最高检典型案例评选中“零”的突破;国家级、省级课题立项5个、结项2个,19篇调研成果在省级评选中获奖;146篇稿件在国家级、省级媒体刊发,获评全省“十佳”检察办案故事、全省“文化品牌建设先进单位”等。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是,通过对不批捕案件的专项排查,发现20条“挂案”线索,监督清理8件、撤案4件,最终该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案件流程监控优秀案例。
党建引领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落在每一个案件入口的“双人审查”里,落在“红绿蓝”的案件分类里,落在党员干警对每一份文书、每一个证据的较真里。这些成绩,恰如长城,一砖一瓦皆是根基,一步一印皆见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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