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精神的传播,需要一个具体可感的载体,抽象的法律原则、专业的检察职能,若缺乏鲜明的文化品牌标识,很难在信息时代被认可和传播。最高检坚持“从检察业务中丰富积淀检察文化、以优秀检察文化引领推动检察业务”,提出打造检察文化品牌,正是新时代检察机关一体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传播“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的务实行动。
打造检察文化品牌,需要长期的积淀和主动培育。简而言之,就是立足检察职能与地方特色,找到差异化定位,通过案例故事、工作成效、价值理念等多方面内容融合,依托微电影、微短剧、微动漫、海报、图文等多种形式,让品牌形象更加丰满。重庆“莎姐”深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领域21年,是“时代楷模”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的前身。安徽“皖检之星”品牌聚焦先进典型宣传,让检察官的先进事迹成为法治精神的生动载体。福建泉州“亲清护企”检察文化品牌,将“检察护企”工作成效转化为“亲清”的检企关系,两次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
这些品牌的共同特点,是跳出了就案说案的框架,将业务工作中的亮点变为具体可感受的身边事,最终让检察文化品牌成为法治精神的代名词。
新媒体时代的传播竞争,本质上是内容的竞争。随着普法工作的不断推进,全民法治素养的不断提升,单纯的法律条文解读、政策宣讲已经很难引起大家的关注。以张家口检察微信公众号为例,通过梳理后台数据来看,内容较长且有深度的案例分析类文章点击数量更多,可见社会公众对案件办理背后的法律依据、司法理念有更深层次的解读需求,这就要求我们能够输出有思考有启发的优质内容,为法治精神的广泛传播提供支撑。
办案是检察机关最好的名片,是检察履职风采的集中展现。在检察工作中出现的典型案例,往往涉及到司法理念的适用、社会治理的痛点、群众急难愁盼的焦点,是最优质的宣传素材。对于这些案例,要善于使用故事化表达代替说教式宣传,避免按照报送材料简单编写脚本、罗列数据和复制创作。案件本身,就是社会矛盾的产物,要深入挖掘背后存在的困境与冲突,通过塑造鲜活的角色,形成并展现“问题—解决—转变”的叙事逻辑,“受害者如何在检察机关帮助下获得赔偿、恢复正常生活”的故事,显然比“提起公诉3人”更容易让受众产生共情。
优质的新媒体作品创作,要注重展现真实的办案过程,案件当事人面对现实的真实反映,要像一面镜子能够映射出社会公众自己的形象,《守护解放西》的爆火出圈就是“真实”力量的完美展现。为了追求绝对的正确无误,只展现“胜诉””办结”的结果,忽略了办案过程中的现实困境,将检察官“神化”,将检察机关“神化”,自然难以与社会公众的现实生产生活、情感诉求产生交集,进而削弱了法治传播的活力。
优质的内容,也需要恰当的表达形式才能发挥最大价值,各类新媒体平台的兴起,让大家获取信息的习惯更倾向于短视频、微短剧、互动式内容,传统的文字报道、静态海报已很难满足需求。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的快速发展迭代,已经能够参与文案编写、视频生成、数字出演等内容创作各个环节,让快速生成优质内容成为了可能。
文案是内容创作的核心,面对“想得出但写不好”的问题,可以通过调整提示词,甚至描述预期宣传效果由AI生成提示词,快速生成品牌介绍、普法短文、短视频脚本等,再结合人工修改完善,大幅缩短创作周期。同时,根据创作脚本文字生成关键节点图片,或自行拍摄图片,再由AI填充运镜生成视频,虽然生成视频长度较短,但面对目前普遍3分钟左右的报送要求,已经可以尝试使用AI辅助创作。这样,既丰富了传播形式,又解决了真实出镜的隐私保护、时间冲突等问题。
另外,数字出演可以通过录制一次视频,利用AI工具生成数字任务形象,匹配不同的普法场景,替代无法真实出镜的当事人,解决真实出镜的隐私保护、时间冲突等问题,从而弥补实地拍摄的不足,让法治故事得以生动呈现。
人才队伍的专业素养,直接影响检察宣传的质量高低。也就是说,培养一支懂业务、善技术、接地气的新媒体队伍,是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宣传文化工作的必然要求。
懂法才能讲好法治故事,新媒体人才也要熟悉检察职能,只有了解熟悉“四大检察”的核心业务、办案流程、法律依据,才能从纷繁复杂的案件中挖掘有价值的传播素材。内容创作是新媒体人才的核心能力,学会故事化表达,能够将枯燥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案例、通俗文案、趣味短视频。AI工具应用是必备能力,能用豆包、剪映、可灵等工具快速生成文案、制作视频、修复图片,提升创作效率。从模仿开始,并在实践中积累经验,结合各类宣传节点进行主题策划,通过文案编写、素材收集、视频制作不断提升创作能力和创新水平。
新媒体只是工具,“内容为王”才是核心。检察机关的新媒体法治传播,要始终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任务,通过一个个真实的案例、生动的故事,让法治精神真正成为社会公众的思维习惯,为服务更高水平法治国家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作者系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教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