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0日至7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9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中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认真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持续用力推进,巡察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迅速研究部署。市委巡察反馈后,市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安排部署等工作。巡察期间,院党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上级关于巡视巡察的指示要求,研究部署、调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措施,督促全院干警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充分发扬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落实。
(二)科学制定方案,统筹任务分工。根据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中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细化反馈问题,研究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形成“四个清单”和巡察整改方案台账,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落实具体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审定整改方案,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常态提醒督促领导班子落实整改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加大指导督促力度,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突出检查督导,狠抓整改落实。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检察履职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日常督导力度,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促履职,以工作质效检验整改成果。着眼把市委巡察整改任务彻底落到实处,采取定期督导、定点督办、实地检查等多种方式严格督促检查,大力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落实。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不断完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落实、项项有进展。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结合分管工作主动认领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摆,全面反思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带头推动整改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中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推进政治建检工作不够有力”方面
一是 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组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采取发放学习资料、拟发学习提示、实地检查等方式,督促机关各党支部定期开展集中理论学习。按照“第一议题”相关要求,对与检察工作关联度较大、指导性较强的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意见,并抓好跟踪督导。二是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与市政府共同组织召开府检联席会议,畅通沟通渠道,凝聚工作合力,形成支持促进依法行政良性互动的新局面。围绕检察办案发现的问题积极制发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4件,实现全系统全覆盖。同时,督促县区检察院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制发程序,持续提升检察建议刚性。三是 抓实抓细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年度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责任制等,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2024年,在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河北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平台刊发稿件739篇,同比上升41%;学习强国平台刊发424篇,同比上升23.6%;11个新媒体作品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获评“全国检察官方微信规范化管理评查活动”优秀账号。
(二)关于“高质效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还有薄弱环节”方面
一是 全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全市所有检察机关均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配备办公设备,统一接入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采取“轮值常驻、定期当值”的模式开展工作。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164次,开展会商218次,举办同堂培训10余次,较好地实现了在监督中配合、在配合中监督的良性循环。全年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64件,同比上升32.26%,实现17个基层检察院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办理全覆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逐案建立“现场核实未完成案件”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二是 核心业务指标不断提升。组织开展刑事一审裁判专项监督活动,对全市3224个已生效的一审裁判案件进行逐案审查,共发现抗诉线索62条。召开全市刑事抗诉工作调度会,点对点指导督导,不断提升抗诉水平。建立“行政检察人才库”,充分利用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扩大案源线索,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改变率达100%。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10件,立案881件,结案率、到期未整改提起诉讼率和法院判决支持率均达到100%,位列全省第一。严格执行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定期召开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持续提升办案质效。三是 依法打击涉企犯罪活动。2024年共批准逮捕涉企犯罪案件67件111人,起诉108件200人,起诉人数同比上升60.7%;积极落实护企“啄木鸟”专项行动,其中批捕企业内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贪腐犯罪7件10人,起诉16件25人,起诉人数同比上升13.6%。尚义县检察院办理的一件职务侵占立案监督案,成功追诉2人,为企业追赃挽损120万元,获评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例。
(三)关于“落实全面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层层递减”方面
一是 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院党组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工作。持续加强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督导,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层层传导从严管党治检压力。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及时发现、纠治存在问题,督促全体干警严守纪律规定,时刻保持检察人员良好形象。二是 突出警示教育。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经常性开展党规党纪学习,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开展警示教育,通报检察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不断提升警示教育效果。三是 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职能。对新任职人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对关键岗位人员适时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掌握情况,督促依法履职。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举报问题,不断拓宽线索来源,注重多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作用。
(四)关于“民生领域司法保障不够到位”方面
一是 规范群众来访制度。制定《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12309大厅接访服务规范》,统一全市来访来电登记薄,规范群众来访办理流程,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均为100%。同时,在市看守所业务大厅明显位置张贴检察室举报电话、增设举报信箱和检务公开公示栏,方便群众投诉举报。二是 主动服务保障民生。2024年共受理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0件、民事监督案件128件、行政监督案件20件、司法救助案件133件次,一件司法救助案件被最高检第十厅“检护民生”专刊评为典型案例,一件司法救助案件被省院和省妇联评为典型案例。全市“四大检察”办理“检护民生”案件1800余件,1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2件案例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10余项案例、工作经验在全省转发推广。三是 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2024年度全省政法队伍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的通报》,全市检察系统满意度为97.28%,位列全省第7位,比2023年排名上升1个位次。在全省参与排名的167个县区检察院中,张家口市检察系统位列全省前20位的有2个,没有排名在全省后20的单位。整体来看,群众满意度较2023年取得明显成效。
(五)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欠缺”方面
一是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24年11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院领导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召开情况得到市委与会领导高度肯定。结合上年度民主生活会,院党组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于2025年2月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议严格按照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要求进行,得到市委督导组的充分认可。二是 夯实党建基础性工作。针对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档案资料不全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在确保真实客观的基础上,对缺失的资料再查找、再收集、再整理。同时,做到举一反三,对近3年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档案材料进行自查整改。结合党建与业务融合工作实际,对在职党支部进行调整重设,严格按照程序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班子。政治部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党建引领点燃高质量发展红色引擎,积极履职构建‘选育练用’人才培养体系”获评2024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精品事例。三是 规范记录党支部手册。对所有党支部手册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应填未填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备注说明。组织开展全市检察系统党建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将党支部换届、支部手册记录作为专题内容,邀请省检察院、市直机关工委相关负责同志进行授课辅导。建立支部手册每月随机抽查、每季度全面检查工作机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督查整改。
(六)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仍有短板”方面
一是 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紧紧围绕“抓源头、育良才,抓配备、优结构,抓管理、添动力”的选人用人思路,采取招录、遴选、选拔、调整等方式,不断优化检察人员配备,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断档和梯次配备不足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 完善检察人员分类考核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张家口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全面加强聘用制书记员日常管理。修订完善《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考核实施办法》,侧重不同类别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从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综合考虑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强化德、能、勤、绩、廉等日常考核,坚持凭工作实绩、贡献率使用干部。三是 规范干部任前公示信息。常态化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规范干部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等规章制度,熟悉掌握干部选拔使用相关规定。建立干部任前公示审核机制,实施全流程管控,确保干部任前公示内容规范、符合规定。
(七)关于“上轮巡视整改不够彻底”方面
市委巡察反馈后,市检察院立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整改方案经院党组集体研究后,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分别报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同时下发各内设机构狠抓落实整改。按照整改进度,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上报会议情况。院党组多次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调度,集中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高质效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政治建检根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检,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全市检察系统落地见效,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更大的决心、更精准的举措,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针对整改重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出现反弹。坚持把整改成效融入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体现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之中,持续推动全市检察事业再上新台阶。
(三)注重常态长效,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建章立制与问题整改统一起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整改成效以制度的形式固化起来。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制度机制,严格抓实抓细抓落地,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切实用制度机制巩固成效、促进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080901;邮政信箱:张家口市桥西区西豁子街6号;电子邮箱:jcydcb@163.com。